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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16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5-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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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推动消费品质量提升是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潜力,营造良好消费环境,推动国内统一大市场形成的基础性、保障性关键举措。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消费品质量提升工作,就消费品质量提升作出重要论述,“日用品消费受产品质量和性价比的影响明显增大,要通过改善供给质量来激活消费需求”“消费是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党中央、国务院相继印发《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都对消费品质量提升作出系统部署。
去年12月,省政府办公厅专门印发《全省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方案》,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制定落实举措,完善相关政策。省市场监管局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标准提升行动方案》等,加强对消费品质量提升的统筹安排。同时,中央组织部、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将消费品质量合格率列为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数,从去年评价结果来看,我市消费品质量合格率有待提高。因此,迫切需要我们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以深化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为抓手,统筹推进我市消费品质量提升和消费品质量合格率提高。
二、主要依据
1.《质量强国建设纲要》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
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4.《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加快建设质量强市的实施意见》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明确了7大行动23项具体任务。一是实施质量提升集中攻坚行动,突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产品、重点企业开展集中攻坚,提升消费品整体质量水平。二是实施质量标准提升行动,通过健全小商品标准体系、强化标准实施应用、实施标准筑基行动,创新构建消费品标准生态圈。三是实施质量创新提升行动,通过加大新型消费品创新供给、推动质量创新研发应用、加速智能化提质升级、强化质量管理创新提升,推动消费品供给强基提质。四是实施质量品牌提升行动,通过健全品牌培育机制、实施品牌出海战略、加强品牌推广保护,提升区域品牌影响力。五是实施质量监管提升行动,通过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优化产品质量抽查模式、推进质量监管质效提升,全面提升消费品质量监管质效。六是实施质量服务提升行动,通过加强质量技术支撑能力建设、深化检测认证便利化改革、加强质量人才队伍建设、优化放心消费质量环境,持续优化市场质量发展环境。七是实施质量共治提升行动,通过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营造质量宣传社会氛围,积极构建质量社会治理新格局。
同时,《全市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从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完善政策支撑和制度保障,强化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细化分解重点任务,创新优化监管执法方式,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等方面明确了要求。
四、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人:龚越飞
联系电话:0579-8530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