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苏溪镇设立路东社区的批复

330782000000/2025-591761
城市规划
批复
义乌市人民政府
义政发[2025]33号
2025-07-04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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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溪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要求成立路东社区的请示》(苏政发〔2025〕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撤销后山坞村、里宅村、上山下村3个村民委员会,设立路东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四至范围为:阳光大道—下西线至上山下村西侧道路至后山坞村南侧机耕路—春风大道—苏福路闭合区域,社区居委会驻苏溪镇里宅一区32幢。
接此批复后,你单位需按照规定处置好集体资产并落实管理责任,及时开展居民登记,推选产生社区居民代表,依法选举社区居民委员会,健全配套组织建设,确保社区组建和范围调整工作顺利完成。
义乌市人民政府
2025年7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