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索引号:

    330782000000/2025-594644

  • 文件名称: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义乌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投放运营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 发文机关:

    市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2025-08-01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义乌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投放运营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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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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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创造更好的条件。

二、制定依据

《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

三、主要内容

废止《义乌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投放运营实施方案》(义政办发〔2023〕16号),不再作为社会管理的依据。

四、施行时间

自通知公布之日起施行。本方案由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义乌市交通运输局

解读人:沈俭    联系电话:0579-85562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