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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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7820026090395/2025-595388

  • 发布机构:

    大陈镇

  • 成文日期:

    2025-08-18

关于《大陈镇关于支持服装企业外出参展的若干意见》(试行)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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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8-18 14:07

信息来源:大陈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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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陈镇关于支持服装企业外出参展的若干意见》(试行)于2025年8月6日在义乌市大陈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7个工作日的公示期,截至8月14日,我单位共计收到0条反馈意见,如有疑问仍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浙江省义乌市大陈镇春林村下沿大陈镇人民政府,邮编:3220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351016775@qq.com。

联系人:季福恒 联系电话:0579-85988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