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陈镇关于支持服装企业外出参展的若干意见(试行)》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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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陈镇
2025-09-12
有效
发布时间:2025-09-12 14:08
信息来源:大陈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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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推动大陈服装企业外出参展,进一步打响“世界衬衫看大陈”品牌,加快打造中国衬衫之都,根据《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义政发〔2022〕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关于《大陈镇关于支持服装企业外出参展的若干意见》(试行),拟以大陈镇人民政府下发。
二、制定过程
2022年3月1日,义乌市下发《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义政发〔2022〕13号)。2025年7月,大陈镇起草《大陈镇关于支持服装企业外出参展的若干意见》(试行),在大陈镇三重一大会议进行初步讨论,会后发函向各相关部门意见建议。2025年8月5日在大陈镇网站进行公开征求社会意见,零意见反馈。大陈镇再次召集相关部门就政策支持内容进行讨论。期间经过多次沟通协调,进一步修订完善。
三、主要内容
切实抓好上级促进市场高质量发展政策的落实。认真贯彻上级促进市场高质量发展政策意见,鼓励企业外出参展拓展市场;鼓励行业商协会组织集群参展;抓好外出参展补贴:明确配套补助适用范围,包括参加广交会、境内其他展会、境外成熟型与培育型展会以及集群参展活动;明确配套补助标准,按展位费一定比例或定额给予补助,并设定单家企业及单次活动补助上限等服装产业扶持政策的落实工作。
四、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义乌市大陈镇人民政府经济生态办,解读人:季福恒,联系电话:0579-85988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