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结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330782000000/2025-596915
关于《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结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义乌市司法局
2025-09-08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5-09-08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一、制定背景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制定机关根据上级机关的要求或者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对其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清理或者即时清理”的规定及有关专项清理工作的要求,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司法局对市政府以及市府办制定的涉及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了专项清理。印发了《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结果的通知》,公布了专项清理结果。
二、主要内容
根据专项清理要求对纳入专项清理范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经清理,拟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三、施行日期
为确保尽快实现专项清理工作目的,不设置30日的宽限期,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四、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义乌市司法局
联系电话:0579-853106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