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义乌市统计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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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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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特定对象
义乌市统计局
2026-02-02
发布时间:2026-02-02 11:06
信息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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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义乌市统计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于近日发布,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每隔两年应当组织清理本机关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我局对2025年6月30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二、主要内容
此次清理范围为2025年6月30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经确认,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
三、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2月2日起施行。
解读机关:义乌市统计局
联系电话:0579-85522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