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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档案馆
2026-03-09
发布时间:2026-03-11 15:28
信息来源:管理利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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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了完整安全地保存党和国家的档案,根据《档案法》、《各级国家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的规定》和《浙江省档案条例》精神,按照义乌市档案馆《“十五五”档案接收名册》的安排,市档案馆2026年将接收纪委、党校等28家单位规定年度的档案。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移交单位
纪委、党校等28家单位。
二、移交内容
(一)移交档案年限:2020年前所有档案。
(二)移交档案类别:
1、文书、业务(专门)档案及其数字化成果(硬盘保存);
2、特种载体档案(照片、声像、实物等)。
(三)移交档案保管期限:永久、长期(含30年)。部分单位短期(含10年)也一并移交。
三、移交准备
市档案馆安排专人分别负责对移交单位进行档案移交前的业务指导和办理档案交接工作,列入移交的单位应做好移交前的准备工作:
(一)清理并编制交接目录。各单位要对应移交的档案进行一次全面清点、核对,与归档文件目录核对无误后编制交接目录(Excel格式,网上下载,见附件)。
(二)数字化成果检查。对所移交的档案必须完成符合标准要求的数字化扫描,并要求移交单位档案员亲自做好数字化成果质量把关工作,严格进行不少于30%抽检,成果质量达标的方可移交。检查内容:档号、题名、数据挂接准确率达到100%,其他项目合格率达到98%以上(含98%)为达标,做好验收记录一并移交。
(三)编制全宗介绍和大事记。应编制好移交档案所属年度的全宗介绍(内容是:组织机构变更情况,主要领导人变化情况,移交档案的内容概况,数量及数字化情况)和大事记。打印1份后,连同电子文档一并移交。
(四)开展档案开放审核工作。根据《浙江省档案条例》,档案形成单位应负责档案的开放审核工作,按照“控制、内部开放、政务网开放、互联网开放”标准进行审核,填写《开放审核审查单》,开放审核结果应在卷内目录或一文一件目录中体现,并附开放档案目录(仅需政务网开放、互联网开放),打印盖章后,连同电子文档一并移交。
(五)编制解密鉴定意见。移交单位应对移交的涉密档案进行解密审核鉴定,其中附件涉密的也须进行解密审核鉴定,编制解密审核鉴定意见,注明基本情况及数量,并附涉密档案目录,打印盖章后,连同电子文档一并移交。
(六)填写《档案移交接收流程单》。各单位对应移交的档案完成清理统计后,把档案基本情况、传统载体档案和数字化成果情况等如实填写到表格中,并在相应栏目中签上相关责任人名字。
四、移交接收步骤
(一)档案数字化成果移交。首先移交以硬盘形式保存的数字化成果一式两套(含硬盘两套)及纸质《档案移交接收流程单》1份,其中涉密档案目录和全文须按保密规定通过涉密载体移交。硬盘里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电子目录,按卷整理的须有案卷目录和卷内目录,按件整理的须有归档文件目录;
2、档案数字复制件,须包括双层OFD和双层PDF二种图片格式;
3、其他应移交材料的电子版。
(二)档案数字化成果质检和整改。由档案馆对数字复制件质量、字段著录规范等进行检查,如存在问题的,将硬盘退回移交单位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移交。
(三)档案实体移交。档案数字化成果检查通过后,移交单位将档案实体装箱打包,向档案馆移交。移交应包括以下内容:
1、档案实体;
2、档案目录:按卷整理的案卷目录纸质2份,按件整理的归档文件目录纸质1份;
3、全宗介绍、大事记纸质各1份;
4、开放审核审查单及开放档案目录各一份;
5、解密审核鉴定意见及附件纸质各1份;
6、档案数字化加工质量检查单纸质1份;
7、交接文据纸质2份。
市档案馆对各单位移交进馆的档案要及时做好清点、质检、消毒、上架,完善全宗卷、电子数据导入等相关工作,以便及时提供利用。
五、表格下载网址
http://www.yw.gov.cn/col/col1229136135/index.html 义乌市人民政府网站底部党政机关-档案馆-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规划计划。
六、时间要求
档案移交工作要求在规定的移交接收月份前完成,以便档案馆开展后续的清点、质检、挂接、上架等工作。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市档案馆同意,方可适当延迟。移交完成情况将列入档案工作年度考核,请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在规定时间内按标准规范完成。
附件:1.档案移交接收流程单
2.义乌市档案馆2026年档案移交接收工作安排
义乌市档案馆
202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