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索引号:

    330782000000/2026-603798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 体裁分类:

    通知

  • 发文机关: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义政办发〔2026〕11号

  • 成文日期:

    2026-03-30

  • 公开方式:

  •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2026年度义乌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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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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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2026年度义乌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事项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省政府令第393号)和《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浙政办发〔2021〕3号)等文件要求,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法律法规另有决策程序规定的事项,依照其决策程序规定执行。

二、事项承办单位要严格落实《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做好文件资料整理,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年度目录事项全部立卷归档。

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承办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提请调整。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6年度义乌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决策机关

承办单位

法律政策依据

履行程序要求

计划完成

时间

1

关于重新公布(或调整)义乌市征地片区综合地价的通知

义乌市

人民政府

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

20264月,完成调研形成决策草案;

20265月,完成部门征求意见;

20266月,完成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267月,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20268月,完成专家论证、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

20269月,完成合法性审查;

202611月,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202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