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索引号:

    330782000000/2026-1010657698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裁分类:

    通知

  • 发文机关: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义政办发〔2026〕27号

  • 成文日期:

    2026-09-08

  • 统一编号:

    GYWD01-2026-0009

  •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关于修改《义乌市外国投资人来华工作便利化试点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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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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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对《义乌市外国投资人来华工作便利化试点实施细则(暂行)》(义政办发〔2025〕17号)的部分条款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二部分第一点第3小点“企业有力带动本地劳动力就业不少于10人,连续在浙工作10年以上,年薪不低于60万元的企业董事长或法定代表人”修改为“企业有力带动本地劳动力就业,连续在浙工作10年以上,年薪不低于60万元的企业董事长或法定代表人”。

二、将第四部分第二段“本实施细则自2025年7月5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修改为“本实施细则自2025年7月6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本通知自2026年9月8日起施行。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9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