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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义乌市建设局

  • 成文日期:

    2026-06-12

义乌市支持“好房子”加快发展十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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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6-12 15:04

信息来源:义乌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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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现将《义乌市支持“好房子”加快发展十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6月12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加快构建房地产市场发展新模式,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加大优质地块供应。

优先将优质地块纳入年度供应计划,增加配套成熟、有市场需求的中心城区住宅用地供给,用于“好房子”项目建设。实施出让用地质量评估制度,“一地一策”,积极推进教育、医疗、交通、商业等周边基础设施配套补短板工程,做到规划先行、配套先行、生态先行、景观先行。在地块出让条件中明确“好房子”建设标准及运营要求,并建立覆盖项目规划、建设、验收、交付、运维等全生命周期的履约监管机制。

二、增强规划指标和规划管控的弹性。

优化容积率计算规则:对物业、快递、养老、托育等非营利性配套设施及小区门厅、风雨连廊、非机动车棚等公共空间不计容积率,补齐社区配套短板、优化归家体验;优化空中花园阳台和大户型餐客厅挑空的容积率计算规则,提升居住品质;鼓励采用抬板设计设置底层架空停车空间,与室外集中绿地等户外空间一起打造多层次、立体化的邻里交流场景。优化规划管控:适度放宽飘窗与封闭阳台管控,允许取消套内非承重隔墙,优化低多层商住楼间距控制,增强设计弹性与空间适配性。

三、优化项目设计管理。

新建商品住宅项目应按照《义乌市住宅品质提升(好房子)设计导则》开展方案、施工图设计,丰富居住空间,推动义乌住宅建设从“有房住”向“住好房”转型。新建高层商品住宅层高不应小于3.15m,核心城区原则上采用全装修交付。鼓励弹性可变的“全生命周期”居住空间,打造客厅、餐厅、厨房、花园阳台(LDKG)一体化联动设计、起居室结合X空间设置等灵活布局;高层住宅底层宜设置架空层,并与景观一体化设计。100%预留充电基础设施安装条件。鼓励引导“好房子”项目采用以“方案招标”和“团队招标”为主的新型勘察设计招投标方式,引入以设计品质为核心、技术标分值占比更高的评标机制。开展“好房子”优秀设计项目评选,持续培育和选树“好房子”示范项目。

四、打造绿色低碳住宅。

新建“好房子”项目应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推动建筑全生命周期绿色低碳转型。合理提高住宅结构构造设计要求,提升建筑质量安全水平。临近交通干线的住宅,其外门窗应采用高性能降噪构造,切实改善居住声环境质量。推广装配式装修,优先使用绿色环保建材,减少室内污染源。科学规划设置集中绿地和全龄友好活动空间,打造开放共享的公共景观场所。全面推广运用海绵城市设计理念,采用透水铺装、自动浇灌等节水措施,增强雨水调蓄与综合利用能力。对城市重要节点、义乌江沿岸等区域的住宅项目实施与周边风貌相协调的夜景亮化,严控光污染,公共区域照明应采用分区、定时、感应式等节能控制技术。

五、推进智能建造升级。

推广BIM、物联网、5G塔吊、建筑机器人等新技术、新装备在“好房子”项目设计、招投标、施工、运维等全生命周期的广泛应用。鼓励“好房子”项目申报智能建造试点,参建单位按相关规定可享受施工现场考核评价加分奖励政策。支持将“好房子”项目智能建造技术应用成效纳入“商城杯”优质工程奖评选条件。

六、推动智慧技术运用。

全面推进“好房子”智慧家居整体解决方案应用。户内宜配置楼宇对讲、入侵报警、火灾自动报警及燃气泄漏报警等基础智能安防设施。促进装配式装修与智能家居的深度融合,鼓励开发商推广“基础标准化装修+饰面个性化定制+智能家居套餐化增配”的交付模式。鼓励在住宅中增设居家异常行为监测、紧急呼叫、健康管理等适老化智能产品。小区宜集成智能安防、智能巡检、智能停车、智能门禁等设备智慧,推动智慧场景联动应用。智能安防宜具备高空抛物监测、电动车入梯自动预警等功能,公共区域宜配置智慧灯杆、智能快递柜等便民设施,地下车库宜采用物联网智能照明系统。

七、强化房屋质量管理。

保障住房结构安全、消防安全与使用功能,建立从施工到交付的完整质量管控链条,全面推行并优化实施“分户验收”与“先验房后收房”制度。持续推进住宅质量通病防治专项治理,严格落实《义乌市住宅工程质量缺陷防治措施100条》,做好“防开裂、防渗漏”等优秀做法及先进工法的推广应用,并鼓励企业提炼“好房子”项目技术创新经验申报市级工法。持续强化全屋蓄水工作执行,对关键工序、关键部位隐蔽工程实施“举牌验收”,并留存影像资料。创新“好房子”质量保障体系,鼓励保险公司整合工程质量潜在缺陷险、安全生产责任险、绿色建筑性能保险等现有险种,开发保障范围更广、服务内容更优的“好房子”综合保险产品。

八、优化融资信贷政策。

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对符合条件的“好房子”项目开通授信审批绿色通道,优先配置贷款资源,在贷款额度、利率定价、期限匹配等方面给予优惠倾斜与差异化优惠。充分发挥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将符合条件的“好房子”纳入“白名单”项目,切实保障合理融资需求。将“好房子”项目建设情况纳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加分项。加大住房公积金对购买绿色住宅的贷款支持力度,缴存人家庭购买二星级(含)以上绿色建筑认证的新建商品住房,可享受贷款额度上浮50%的政策。

九、升级运维服务水平。

依托未来社区建设,新建“好房子”项目按一定比例配建养老托育、社区助餐、健康服务、家政便民等融合空间,物业服务严格按照四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建立健全物业服务星级考评与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落实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措施。全面推广市级统一智慧物业平台,实现业主诉求全流程闭环处置;明确保洁、绿化、设施运维、秩序维护、垃圾分类等基础服务标准与作业要求,全流程公示物业收支、公共收益、维修资金使用等信息。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向养老、托幼、家政、房屋托管等领域延伸,构建“基础服务+特色服务”的多元服务体系。建立街道、社区、物管中心三级联动物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推动物业服务与社区治理深度融合,全面实现物业服务整体提质升级。

十、强化部门协同服务。

严格落实“净地出让”。充分储备土地权利清晰、安置补偿落实到位、没有法律经济纠纷、规划条件明确、征拆及平整完成的“净地”,土地成交前落实土壤污染调查、管线迁改等条件。加强提前对接服务。从“被动受理”转向“主动靠前”,提供从交地、建设到竣工、盘活的全周期保姆式服务,推动“六线并联、拿地即开工”,提升项目落地效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立动态协同机制,围绕“好房子”建设要求,对市场热点及住房品质、绿色宜居等关键问题及时互通信息和研究,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发布与政策解读机制,共同推动住房品质提升与市场规范有序。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后续将结合实施情况适时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