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单位吸纳)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6-01-29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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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 省内关于优化调整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53号),“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企业实际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和失业三项社会保险费之和申领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1年。

一、相关条件说明

01“小微企业”

注册地在我市的企业,一般的公司在当年企业工商年报申报后,在“浙江企业在线”微信公众号,点击“企业在线”-“我要帮助”-“微查询”,输入企业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点击搜索,双击搜索出来的单位名称,里面的“是否小微企业”显示绿色的“是”,则该企业为小微企业。这里有几种特殊情况,一种就是教育培训机构,这种市场监管不划型,需提供完整的人员花名册等资料并承诺公司所有员工都已缴纳社保,根据材料进行人工划型,一般参保人数100人以下的可认定为小微企业;另一种是分公司性质的企业,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质,需按总公司划型,分公司和总公司都在国家小微企业库(https://xwqy.gsxt.gov.cn/)里查询到才符合条件。

02“新招用”

指单位首次招用该毕业生。举例说明,A公司首次招用毕业2年内的大学生小张,半年后小张离职去了B公司,在B公司工作3个月后又回到A公司,则A公司只能申请小张第一次入职时的月份。

03“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

单位吸纳该毕业生时距离其毕业证书上的时间在2年以内(劳动合同签订时间和社保缴纳时间都要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毕业生,经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技工院校的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的毕业生。毕业时间从毕业证书日期的次月1日起算。

04“劳动合同和社保”

需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且劳动合同单位与社保缴费单位一致,社保需依法缴纳五险,补贴时间段需包含在劳动合同时间以内。

05“补贴标准”

企业实际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不含生育险)和失业三项社会保险费之和,不含个人缴费部分。一个人在同一家企业累计最多享受12个月。

二、所需材料

1、申请表(需加盖公章)

2、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或学信网带有毕业证书号的截图)

3、劳动合同

4、企业划型证明材料(上述小微企业查询路径里的相关查询记录截图)

5、视情况提供工资清单、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考勤记录等辅助材料(补贴金额较大及特殊情况等需提供)

三、注意事项

补贴申请时效说明:

本年度只受理上一年度的补贴,比如2025年仅受理补贴时间段在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期间的补贴,首次补贴享受的时间必须在毕业2年以内,逾期作废。比如2022年6月毕业的大学生,企业2024年1月缴纳社保,2025年首次来申请补贴时,2024年1月距离其毕业还在2年以内,则该企业可以享受补贴最多12个月(如果2024年整年都连续参保);如果企业2024年7月才首次缴纳社保,则2024年7月距离其毕业已超2年,则不享受补贴;如果企业2024年1月-12月已交社保,但是2025年没来申请,2026年来申请,按照只受理上一年度的原则,首次申请时间最早只能为2025年1月,2025年1月距离2022年6月毕业已超2年,则不享受补贴。

首次申请时符合条件,但补贴时间段未满12个月的,则次年可以申请后续补贴,比如2024年6月毕业的,2024年7月单位缴纳社保,则2025年申请的月份为2024年7月至12月共6个月,如果2025年该人员在单位仍然参保,则单位在2026年企业年报申报后仍然符合小微企业的情况下,可以申请2025年1月至6月的补贴,一个人累计最多12个月。

补贴起始认定时间:

毕业时间从毕业证书标注日期的次月1日起算,企业为其缴纳社保早于毕业时间的,以毕业时间为准,例如毕业证书的日期为2025年6月,企业在2025年3月即为其缴纳社保,则补贴开始时间最早为2025年7月。

拨付账户与主体要求:

只能拨付至企业对公账号,不能支付到个人账号。申请和拨付时企业已注销的,不享受补贴。

法定代表人除外:

法定代表人本人不享受吸纳补贴。

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0579-85435263,后续如有政策及细则变化的,以申请时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