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苏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

11330782002609100U/2026-605390
其他-
通知
无特定对象
义乌市苏溪镇
2026-01-20
发布时间:2026-01-20 14:06
信息来源:党政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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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清理背景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第二十九条“制定机关应当每隔两年对本机关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全面清理”和《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我镇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查并清理。二、主要内容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等规定,本机关对2025年6月30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本机关负责人集体审议,决定继续有效的2件,予以废止的1件,不再纳入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1件。现将上述清理结果予以公布。三、施行日期本次清理结果自2026年1月20日起施行。四、解读机关本《通知》由义乌市苏溪镇人民政府负责解读,联系电话:0579-8592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