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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规范
在职人员
义乌市北苑街道
2025-06-23
发布时间:2026-06-03 15:57
信息来源:党政综合办公室(综合信息指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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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帮助辖区企业安全管理员(以下简称 “安管员”)及相关单位准确理解《北苑街道企业安全管理员履职评价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履职要求和评价标准,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现对《办法》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科学量化安管员工作成效,激发履职担当动能,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地,全面提升辖区企业自主安全管理水平,根据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北苑街道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已在北苑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以下简称 “应消站”)登记在册,且持有有效安管员资格证书的企业安全管理人员。
三、评价周期
1、季度评价:每季度开展 1 次,侧重过程跟踪和及时反馈,结果作为年度评价的重要参考。2、年度评价:每年开展 1 次综合评价(一般在次年 1 月),结合季度评价结果及年度加扣分项,确定最终等次。
四、核心评价内容
(一)季度评价(重点关注日常履职)
1、事故防控:包括厂区火灾(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动火作业等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受伤或亡人)、被上级检查通报的重大隐患等情况。
2、日常履职:
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出租型企业需牵头组建包含各承租企业安管员的管理团队;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台账、管理制度,如实记录培训情况;
每日巡查、利用 “一图一码” 系统排查隐患,推动整改闭环;
落实危险作业审批(如动火、有限空间)、危险源管控,制止违章操作;
组织员工安全培训(含岗位风险、应急措施等);
每半年开展消防逃生联合演练、每月组织义务消防队拉练,确保应急设备有效;
与承租企业签订安全协议,督促配备安管员并开展隐患整治;
按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定期检查维护。
3、教育培训:完成年度规定培训学时(线上 + 线下),掌握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等安全知识。
(二)年度加扣分项
加分项:安全生产管理有创新且见效、代表街道参加竞赛、应急处置表现突出、获街道级以上安全表彰、推广安全文化成效显著等。
扣分项:企业发生负有管理责任的亡人或重大社会影响事故(一票否决);存在严重失职、渎职行为(经查实)。
五、评价方式与流程
1、评价方式:社区评价(占 40% 权重)与应消站评价(占 60% 权重)相结合。
社区:结合日常网格检查、信息报送等,提出初评意见(参考附件 1 评分表);
应消站:结合事故管控、隐患整治、教育培训等,综合评定(参考附件 2 评分表)。
2、评价流程:
社区初评→应消站核查→结果反馈(可申诉,5 个工作日内提交材料)→应消站复核(10 个工作日内答复,结果为最终)→公示并抄送企业。
六、评价等次与结果应用
(一)评价等次
优秀:评分≥90 分;
合格:70 分≤评分<90 分;
不合格:评分<70 分。
(二)结果应用
1、职务晋升:优秀者在企业内部职务晋升中优先考虑;
2、约谈解聘:季度不合格→街道与宗地负责人联合约谈;连续两季度不合格→建议企业调岗、降职或解聘;
3、培训支持:能力短板者→应消站安排针对性培训;优秀者→优先参加高层次培训;
4、政策倾斜:年度优秀的企业→在街道政策扶持、项目申报、评优评先中优先或加分;
5、重点帮扶:不合格企业→列为应消站重点帮扶对象,加大日常指导力度。
七、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 2025 年 X 月 X 日起施行,由北苑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通过明确评价标准和奖惩机制,《办法》旨在推动安管员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筑牢企业安全生产防线。各企业及安管员需对照要求,主动落实各项工作,共同提升辖区安全生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