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物流业财政扶持办法》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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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政务/政务综合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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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物流业财政扶持办法》政策解读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2-08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18-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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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修订背景
为进一步推动义乌现代物流业发展,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根据全市财政扶持政策清理工作安排,对《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的若干意见(试行)》(义政发〔2014〕22号)进行修订。
二、修订原则
1.扶大做强。以规模化、规范化、示范化为目标,引导企业做大做强,推动行业转型升级。
2.创新引领。以信息化、专业化、集约化为着力点,引导行业新业态发展。
3.控总量、重绩效。按照财政扶持资金切块管理和精准施策的要求,充分吸收相关部门和企业对我市现有物流业发展扶持政策的意见和建议。
三、修订内容
通过对原政策补助条款的评估和对行业现状的调研分析,删除了部分已经发挥了作用或未发生补助的条款,保留并修订优化了部分条款,新增了部分条款。除附则外,政策条款从原来的14条减少到9条。
1.保留并优化了“引导物流运输车辆专业化发展”、“支持物流信息化发展”、“支持港口功能延伸”、“鼓励在义乌堆场提还箱”、“支持海铁联运发展”等6个条款。
2.新增了“鼓励物流企业做大做强”、“发挥试点示范带动效应”、“支持城市物流配送”等3个条款。
3.删除了“编制实施物流规划”、“保障物流用地”、“完善配送停车和装卸作业设施”、“鼓励创建品牌”、“推进标准化战略”、“鼓励研发、应用信息化项目”、“鼓励开展空运卡车航班业务”、“鼓励在义乌报关、施封”等8个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