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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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政务/政务综合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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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10-31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19-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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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2019年1月27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2019年8月2日,浙江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9〕16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有关精神,积极推进义乌市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义乌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起草了《义乌市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经过部门征求意见和社会征求意见,形成了送审稿。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从总体要求、工作目标、重点任务、组织保障四个进行了规定,明确了到2022年的工作任务,确定了统一应用监管平台、全面推行掌上执法、网上公示抽查结果、制定抽查事项清单、建立随机抽查“两库”、 统筹制定年度计划、科学组织抽查检查、深化信用分类抽查、强化抽查结果应用、拓展信用体系建设等十项重点任务。
三、适用范围
全市。
解读机关: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 读 人:宗绍正
政策咨询电话:13738917576、85528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