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索引号:

    330782000000/2019-255209

  • 主题分类:

    政务综合类

  • 体裁分类:

    其他

  • 文件名称:

    《义乌市农业“标准地”控制性指标和管理操作流程(试行)》政策解读

  • 发文机关: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19-04-01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义乌市农业“标准地”控制性指标和管理操作流程(试行)》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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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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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内容及特点

1.合理界定农业“标准地”,突出“实”字。一是在范围上,将农业“标准地”界定为全市范围内符合相关发展规划,满足控制性指标要求,在土地流转基础上,通过招商引资,用来发展现代农业的耕地。二是在产业上,先从种植业试行,逐步向其他农业产业拓展。三是在分类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不同类型耕地农业生产管控要求,将其为三类:一类标准地,是指一般农田;二类标准地,是指永久基本农田;三类标准地是指粮食生产功能区。另外,还规定对5年内规划重大产业项目、重点工程项目等拟征收的地块不宜作为“标准地”。总之,在界定农业“标准地”问题上,我们遵循“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依法按规、实事求是”的原则。

2.科学设置控制性指标,突出“高”字。借鉴工业“标准地”做法,遵循农业特点,突出重点关键,着眼“金华领先,省内先进”目标,以《浙江省农业现代化评价指标体系》2020年目标值和我市农业产业发展现状(2018年农业统计相关数据)为参照,在此基础上提升20%左右,高起点定位,高标准设定“亩均投入产出、设施装备、安全环保、面积年限、带动效益”等五项农业“标准地”控制性指标。另外,还要求农业“标准地”项目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义乌实际,对农业项目准入进行刚性约束,确保开局即强,基础坚实,通过3至5年实施,力争我市农业现代化发展综合水平达到全省前列。

3.强化政府服务保障,突出“快”字。一是严格落实“最多跑一次”政策,要求有关部门和镇(街)在企业登记和设施农业用地审批等方面一步到位。二是全面贯彻市委“三服务”活动精神,要求镇(街)事前要充分做好土地流转、意向流转和储备以及政策处理等工作,确保与企业谈妥即可签约,签约即可开工,施工无障碍。三是尽量优化简化评审程序,按照农业“标准地”实施,只需要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经过相关部门核准后,即可签约供地,不需反复论证,大大加快进程。另外,还要充分发挥建投集团农业开发服务等平台作用,加强业务指导、资源保障和政策支持。

4.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突出“活”字。一是建立健全监管机制,项目建设竣工后,镇(街)对照规划方案进行验收。项目投产后,在约定期限内,镇(街)组织对项目的控制性指标进行履约认定。项目实施一定时期(当年生作物2年,多年生作物根据不同类型作物生产周期来确定)后,由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对“标准地”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估。二是建立健全激励机制,规定农业“标准地”项目,优先享受农业扶持政策。对经评估合格的农业“标准地”项目企业,种植粮食作物的一次性给予200元每亩奖励,种植经济作物(苗木除外)的一次性给予100元每亩奖励,由市财政和镇(街)各承担50%。对严重违反农业“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且拒不整改的企业,责令其退出。这既能更好调动企业积极性,充分发挥政策撬动效应,也为政府提供有力抓手,为长远发展留有余地。

二、控制性指标来源解释

1.种植范围。一类标准地没有特别法律规定,允许种植当年生作物和多年生作物。二类标准地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永久性基本农田不得种植多年生作物,故设定二类标准地允许种植当年生作物和草本多年生作物。三类标准地根据《粮食生产功能区管护办法》规定,粮食生产功能区要以粮食作物为主,每年至少种植一季以上粮食作物,故设定三类标准地以粮食作物为主,种植其他当年生作物需种植一季粮食作物。

2.亩均投入。在广泛调研义乌市农业发展现状基础上,适当提高标准得出一个周期内农业“标准地”亩均投入指标,包括发展设施装备、人工投入、种苗、土地租金、农资投入等。例如粮食,义乌市现有粮食亩均投入约1500元/亩,提高标准设定标准地亩均投入不低于2000元。例如蔬菜,2018年义乌市发展设施蔬菜亩均投入约2.5万元,提高标准设定一、二类标准地亩均投入不低于3万元。

3.亩均产值。根据义乌市农业发展现状和2018年农作物生产统计结果,例如粮食,2018年旱粮产值约3500元/亩,早稻亩均产量412公斤,单季晚稻亩均产量545公斤,连作晚稻亩均产量427公斤,在此基础上通过培育引进良种、提高科技投入、科学种植等手段,将三类标准地早稻和连作晚稻产量设定在450公斤以上,单季晚稻产量设定在600公斤以上,旱粮产值设定在5000元以上。一、二类标准地因土地质量不及三类标准地,其亩均产值标准分别在三类标准地基础上下降15%和10%。例如蔬菜,现有设施蔬菜亩均产值约1.6万元/亩,设定一、二类标准地蔬菜亩均产值不低于2万元。

4.设施装备。根据《浙江省农业现代化评价体系》,2020年全省设施种植面积占比目标值为13.90%,全省粮食生产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目标值为75%。我市设施种植面积占比约14%,按照全省领先、发展精品农业、鼓励发展设施农业(含钢架大棚、简易避雨棚、喷滴灌设施),设定一类标准地设施装备要求为设施种植面积占比达80%以上;二类标准地设施装备目标为粮食生产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0%以上或设施种植面积占比达80%以上;三类标准地设施装备目标为粮食生产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0%以上。

5.安全环保。严格要求农业“标准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设定质量安全要求为通过无公害基地认定,全程实行标准化生产,质量追溯体系完整。根据《浙江省农业现代化评价体系》和“美丽田园”建设要求,2020年全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目标值为95%,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目标值为90%。我市2018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为93%,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91%。设定生态环保要求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95%以上;农业废弃包装物统一回收和集中处理率达100%。

6.面积年限。鼓励发展规模农业,结合产业实际,设定种植面积要求为粮食300亩以上,蔬菜100亩以上,水果、苗木等经济作物200亩以上。流转年限。根据作物生长周期及国家规定第二轮土地流转承包期要求,设定土地流转年限要求为当年生作物流转期限5年以上;多年生作物流转期限最少至第二轮土地流转承包期结束(2028年)。

7.带动效益。通过雇佣农民用工、向农民提供种苗、技术服务农户、签订订单合同、发展合作社等方式均视作带动农户,故设定带动效益要求为每百亩带动农户10户以上;另外,企业与村集体经济发展建立联结机制,通过直接约定、收益提成、入股分红等途径,每百亩带动村集体收入1万元以上。

三、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义乌市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蒋文卫

咨询电话:89980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