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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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782355471653W/2020-108274

  • 文件名称:

  • 发布机构:

    建设局

  • 成文日期:

    2020-02-2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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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2-24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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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组织编制城镇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负责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住房保障。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安排等相关工作。负责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订全市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负责住房资金、公有住房售后维修基金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有关政策和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住房建设规划、住房政策并指导实施。牵头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

3.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资质资格管理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落实建筑活动监管中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按照职责分工指导协调城市建筑工地、城镇管理基础设施涉及的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建筑、房地产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城市建设、管理与运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监督实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和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制定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指导监督各类工程的招标投标、城市建设档案管理等工作。

5.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分析,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建议,拟订城市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物业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房屋使用安全、房屋白蚁防治等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6.拟订城市建设与管理的政策、发展规划并指导和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城市基础设施专项规划,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指导和监督镇街市政基础设施和园林绿化建设工作;负责城市建设计划、统计工作。负责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7.拟订村镇建设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参与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相关工作,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指导农房设计、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负责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建设工作。

8.制定建筑业、勘察设计业、监理造价咨询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制定建筑市场制度和信用标准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建筑工业化、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指导建筑业企业对外承包工程。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信息化建设。

9.制定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建筑业技术政策实施。组织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和品牌工程创建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等工作。

10.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城镇减排工作。指导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建设管理等工作。

11.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及园林绿化管养、运营及应急管理,负责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及园林绿化养护社会化服务和对外招标工作。指导镇街市政基础设施和园林绿化管养工作。

12.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责任体系要求,依法具体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义乌市园林绿化处、义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心(房产处)、义乌市市政设施处、义乌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义乌市城建档案馆(义乌市城建信息中心)、义乌市建设工程造价站、义乌市燃气处、义乌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义乌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单位预算。

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专户资金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其他支出。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693167.39万元。

(二)关于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收入预算693167.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326.94万元,占3.22%;政府性基金收入650387.16万元,占93.83%;专户资金收入16822.8万元,占2.43%;上级补助收入3096.2万元,占0.45%;上年结转534.3万元,占0.08%。

(三)关于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支出预算693167.39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9.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25304.19万元、其他支出66845.8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7312.2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733.5086万元,项目支出685121.6465万元。

(四)关于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72714.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326.9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650387.16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9.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22041.7万元、其他支出50023万元。

(五)关于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2780.23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4120.74万元,主要是新增城市公共照明电费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68万元,占0.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649.4万元,占1.52%;节能环保支出(类)300万元,占0.7%;城乡社区支出(类)24940.04万元,占58.3%;其他支出(类)16822.8万元,占39.32%。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历史名城与古迹(项)事务68万元,主要用于2020年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资金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事务432.9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的养老保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事务216.4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的职业年金支出。

(4)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事务300万元,主要用于赤岸镇朱店村传统村落保护经费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类)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事务1047.7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工资、离休人员工资、体检、定额公用经费、物业管理费、公共交通费、公务招待费等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类)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项)事务157.73万元,主要用于建设工程造价站的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类)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事务1639.77万元,主要用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类)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管(项)事务89.5万元,主要用于燃气处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类)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事务2346.64万元,主要用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心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类)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事务11708.4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的专项补贴资金、购买服务累项目支出、日常运行维保经费、城市公共照明电费、园林绿化遥感与测评经费、节水城市创建经费、问题楼盘处置经费和城建档案馆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类)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事务64.0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建设规划项目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类)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事务1219.10万元,主要用于市政设施处的基本支出和部分项目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类)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事务1356.42万元,主要用于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办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14)城乡社区支出(类) 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事务82.47万元,主要用于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15)城乡社区支出(类)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事务5228.2万元,主要用于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以及局机关的施工图联合审核经费、专项补贴资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等支出。

(16)其他支出(类) 其他专项支出(款)绿化专项资金(项)事务16822.8万元,主要用于园林绿化处的项目支出。

(六)关于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7312.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医疗费补助、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2.公用经费539.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伙食补助费。

3.定额车辆经费67.5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个人定额交通补贴23.7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人员公务出行支出。

5.公共交通费102.3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单位集体参加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组织的重大公务活动等方面。【用途详见《义乌市公务交通费管理暂行办法》(义财预[2016]28 号)】

(七)关于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650387.16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216572.64万元,主要是有机更新、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600364.16万元,占92.31%;其他支出(类)50023万元,占7.69%。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事务57240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有机更新、棚户区改造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事务7164.16万元,主要用于江东开发办遗留项目、市政设施处项目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项)事务20800万元,主要用于污水处理费支出。

(4)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事务50023万元,主要用于城市有机更新、路灯维护经费支出。(八)关于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80.5万元,与上年执行数相比增长91.67%,主要原因为预计国家园林城市创建等公务招待增加。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0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0%。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70.83%。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兄弟单位检查指导督察、学习交流、调研等公务活动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预计国家园林城市创建等公务招待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67.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77.8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7.5万元,主要用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心、市政设施处、园林绿化处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国家园林城市创建任务需要;车辆年限增加,修理费增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局属义乌市园林绿化处、义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心(房产处)、义乌市市政设施处、义乌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义乌市城建档案馆(义乌市城建信息中心)、义乌市建设工程造价站、义乌市燃气处、义乌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义乌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等9家下属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39.99万元。与上年预算对比,减少21.3%,因为原局属参公单位资节办、散装办因机构改革人员划转,办公经费减少。

2.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313.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5.9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9727.7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479.97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1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其他用车25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2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日常运行维保经费、购买服务类项目、专项补贴资金等52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3704.94万元。

其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50个、具体每个项目绩效目标及预算安排详见附件。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用历年结余弥补收支差额:指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结余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建设局2020年项目(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xls

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