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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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04-15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0-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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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稳步推进我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工作,巩固与深化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果。
二、制定依据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扎实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通知》(浙委办发〔2017〕68号)《浙江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三步走”实施方案》(浙村整建办〔2018〕5号)《金华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三、主要内容
1.指导思想,阐明制定依据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思想。
2.工作目标,明确2020—2022年三年具体工作目标。
3.工作要求,明确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各环节具体要求;明确队伍建设、设施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标准;促成设施完善、队伍健全,管理到位的体系。
4.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加大投入力度、广泛宣传发动、开展监督考核五个方面措施,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5.示范创建,明确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创建标准和验收规程。
6.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机构。
四、适用范围
全市行政村。
五、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义乌市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朱雄伊
咨询电话:8998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