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820026090395/2021-356936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公告
政策文件
大陈镇
大政〔2020〕161号
2021-01-07
主动公开
GYWD99D-2020-0002
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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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居),各农业规模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义乌市十四届七次市委全会和义乌市政府2020年工作报告精神,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稳定粮食生产,确保粮食有效供给和安全,根据《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义政办发〔2017〕19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义农〔2019〕26号)文件精神,结合大陈实际,经镇政府研究,提出如下政策意见:
一、大力推进土地流转和农业招商
健全土地流转工作机制,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和因地利宜,用途不变原则,积极引导农业用地向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农业主体集聚,对实施垦造耕地、旱改水等工程后新形成的集中连片面积100亩以上、流转期限在10年以上、按标准地要求进行种植的土地,按实际流转面积一次性给予土地所属村级组织100元/亩的补助。同时,对经市农业农村局认定的纯农招商项目,再给予所属村级组织100元/亩的补助。
二、积极推广使用商品有机肥
全面实施沃土工程,积极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大土填治理,改善农田地力条件,提升农田质量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积极推广使用商品有机肥,测土配方施肥,鼓助农业主体发展冬种绿肥。对农业主体施用商品有机肥并经上级部门认定符合奖补政策的,在上级部门补助的基础上再给予80元/吨的补助。
三、鼓励增加粮食生产面积
1、稻麦规模种植补贴。凡稻、麦复种面积50亩以上的大户,镇配套补助大小麦80元/亩,水稻100元/亩,再生稻限补一季。
2、旱粮规模种植补贴。在冬闲水田或旱地、新垦造地上连片种植50亩以上旱粮作物的大户按种植旱粮的土地面积给予80元/亩的补贴。
3、散户种植补贴。种植50亩以上的市里已有补助,散户种植水稻10亩(含)以上50亩以下的,镇补助350元/亩;种植旱粮10亩(含)以上50亩以下的,镇补助220元/亩。
4、套种旱粮补贴。对在果园、幼疏林地等套种旱粮超过50亩的,除市里补助220元/亩外,镇配套补助110元/亩;种植10亩(含)以上50亩以下的,镇补助200元/亩。
四、申报核对程序
各规模经营主体(种植大户、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相关补助按上级文件要求进行申报,经市农业农村局验收下文后镇政府按下文结果进行配套补助。其他补助由各村(居)统一填报并公示3天异议后组织申报,各区域汇总后报镇政府,镇政府组织相关人员(农业农村办、网格长、村负责人等)进行实地核查,公示无异议后按文件要求进行发放。
五、政策执行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村农户稻、麦、旱粮种植面积补助申报表
大陈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9日
(主动公开)
抄送:市农业农村局。
大陈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0年12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