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3-18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 单位名称 | 义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 机构负责人 | 吴贵伦 | ||
| 负责人简介 | |||
| 办公地址 | 浙江省义乌市杨村路300号 | ||
| 联系电话 | 0579-85236028 | ||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0579—85236000 | ||
| 办公时间 |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冬令时) 14:00-17:30(夏令时) | ||
| 邮政编码 | 322000 | ||
| 邮箱 | |||
| 主要职责 | (一)负责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在经开区的贯彻实施,拟订经开区有关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争创重大创新类省级高能级战略平台。 (二)负责编制经开区经济发展规划,制定相关政策;负责编制经开区产业发展规划,制定产业准入指导目录、项目准入标准、准入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经开区内新能源光伏、汽车制造、新型显示、集成电路、医疗器材等主导产业的招商引资工作和内外经贸统筹协调工作。 (四)负责经开区内新引进主导产业项目及经开区主导的基础设施项目(不含房地产项目)的建设管理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负责具体建设项目的概算、预算、决算的审核工作和招投标工作。 (五)负责经开区科技创新平台、科技人才队伍和科技信息化建设工作。 (六)负责协调经开区的统计工作和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工作。 (七)受市政府委托和授权,负责经开区各产业平台项目推进中行政审批工作。 (八)协调和管理市级有关部门设在经开区的分支机构和派出机构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有关职责分工。 经开区内的社会事务管理按属地原则由相关镇街或职能部门负责;经开区内的征地、补偿、拆迁、安置等政策处理工作按属地原则由各镇街负责;经开区内在建项目竣工验收投产后移交相关镇街或部门,部分竣工投产的,投产部分进行移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