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2021-09-01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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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广大市民:
为深入推进国土绿化,着力提升森林质量,不断增加森林碳汇,确保森林资源持续稳定增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公布“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管理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我局起草了《关于加强“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在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修改。现向广大市民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网站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http://www.yw.gov.cn/col/col1229123254/index.html)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义乌市宾王路366号518室,邮编:3220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 106050861 @qq.com
意见反馈时间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
联系人:楼晓波,电话:0579-89981299。
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9月1日
附件:1.草案送审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