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索引号:

    330782000000/2022-436864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通知

  • 文件名称:

    关于印发《深化农业“标准地”改革 实施农业“双强”行动 大力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

  • 发文机关:

    义乌市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义政发〔2022〕26号

  • 成文日期:

    2022-05-06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登记号:

    GYWD00-2022-0004

  •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深化农业“标准地”改革 实施农业“双强”行动 大力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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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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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深化农业“标准地”改革 实施农业“双强”行动 大力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义乌市人民政府          

2022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深化农业“标准地”改革

实施农业“双强”行动 大力推进

农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

为全面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进一步深化农业“标准地”改革,大力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全面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大力提升农业生产效率行动计划(2021—2025年)》(浙政发〔2021〕39号)精神,结合义乌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走高效生态农业发展路子,突出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效益导向,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以农业“标准地”改革为抓手,以农业高能级平台为载体,大力推进科技强农、机械强农,加快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作出新的贡献。

到2025年,全市基本形成“1+2+10+100”农业发展格局,即打造1个产业突出、特色明显、带动性强的国家级强镇,建成2个万亩农业综合开发平台和10个千亩“双强”示范畈,培育100家农业龙头企业。农业劳动生产率达到10万元/人以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6万元以上;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75%以上;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2%以上,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5%以上,畜牧业机械化水平达到80%以上。土地规模经营比例力争达到80%以上,100亩以上集中连片适度规模经营占比达到70%以上。

二、重点工作

(一)构建农业“双强”平台

1.多元化打造农业高能级平台。坚持集约化、规模化发展路子,全力打造农业高能级发展平台,推动土地、资金等要素向高能级平台集聚。支持义亭镇争创国家级农业强镇,努力打造1个产业突出、特色明显、带动性强的国家级强镇平台。大力推进农业集聚化、园区化发展,规划建设2个万亩农业综合园区,实行统一的基础设施、科技服务、机械服务、农资服务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等一体化监管服务,努力打造成为农业科技转化、全程机械耕作、现代农业示范的农业综合开发平台。鼓励镇街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打造10个科技先进、设施齐全、管理智能、高产高效、绿色生态的千亩“双强”示范畈,引领全市农业高质量发展。大力支持市场集团做大做强农业板块,鼓励市场集团积极流转农业土地,全方位参与农业综合开发和高能级平台建设。加大农业招商力度,积极招引落地一批现代化农业高新企业,建设一批科技生态、绿色种养、数字智慧等优质农业项目。探索建立企业+基地+农户的利益共享机制,强化农业平台引领和带动作用,推动农业高能级平台成为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共富区”。(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市场集团)

(二)实施科技强农行动

2.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应用。大力培育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到2025年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到15家以上。加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进科技特派员服务体系建设,每年实施科技成果转化项目3个以上,建设产业技术团队5个,建成高品质科技示范基地10个以上。大力开展新品种、新技术引进示范推广应用,全市引进试种农作物新品种75个以上。加强义乌大枣、义乌白皮丝瓜等本地优质种质资源定点保护。鼓励镇街、农业龙头企业与科研院所开展企院所合作,以铁皮石斛行业为重点,创建省级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推进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打造畜禽、铁皮石斛2个农业全产业链,争创省级标志性产业链1个。(责任单位:科技局、农业农村局)

3.加快农业优品提升。坚持安全、绿色、生态要求,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强义乌农产品品牌营销推介,深入实施“义乌三宝”振兴行动,打响“义乌三宝”区域公用品牌,探索镇域农产品公用品牌运营新模式。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全程可追溯管理,完成10个绿色食品认定,实现280家规模主体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码应用全覆盖。推进农业低碳绿色生态发展,大力推广配方肥,深化“肥药两制”改革,建成肥药定额施用示范区8个,创建国家级、省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8家以上,养殖主体尾水处理全覆盖。(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供销联社、自规局)

4.培育适应农业科技创新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户转场、场入社、社提升”行动,加大家庭农场示范创建力度,新培育示范性家庭农场50家以上。推动农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农产品流通业,累计培育农业龙头企业100家以上。开展“十佳”农业龙头企业评选活动。支持辖区内农业龙头企业在境内上市。开展“千名农创客联万户”活动,鼓励国企参与农创客孵化平台建设,累计培育农创客1000名,辐射带动农户1万户以上。支持组建农创客发展联合会,推动农创客围绕农业“双强”开展各类创业创新项目。深化“三位一体”改革,组建产业农合联10家。(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科技局、科协、供销联社)

5.构建农业数字化应用体系。加快“浙农富裕”“浙农牧”“浙农田”“浙农优品”等上级农业数字化改革应用贯通落地,加快“浙农码”的推广应用,推动农业生产管理、流通营销、行业监管等领域核心业务数字化。探索“浙农码”与“浙食链”对接,实现从种子到餐桌的全流程监管模式。探索“农业产业大脑+未来农场”发展模式,打造“义乌红糖”产业大脑,新培育省级数字农业工厂5家。(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自规局、数管中心、供销联社)

(三)实施机械强农行动

6.提升主导产业机械化水平。加快粮油生产机械化,重点推广保护性耕作、高效育秧、高效植保施肥、机收减损、绿色烘干、低温储存等先进技术和装备,大力推广微型耕作、节水灌溉、无人植保等丘陵山区旱粮生产机械,新增粮油生产各类高效新农机具500台套。加快畜牧养殖业机械化,重点推进清洗消毒、精准饲喂、通风温控、空气过滤、环境感知及无害化处理等设备应用,推进5家规模化养殖场智能化改造提升。加快农业特色产业机械化,聚焦蔬菜、水果、糖蔗、茶叶等农业特色产业,引进应用农业物联网、精准节水灌溉、智能施肥施药、农产品加工等智能装备,引进推广先进适用装备和技术10款以上。(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科技局、市场集团)

7.提升农机综合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农机农艺协作攻关机制,加强适用农机装备推广,形成良机、良种、良制、良法配套的农机农艺融合体系,打造农机创新试验基地2个,建成全程机械化应用基地10个。支持开展规模化育秧、机械化栽植、植保、烘干、农机维修等农技社会化服务,培育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建设农事服务中心4个。(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科技局、供销联社)

8.全域推进农田基础设施改造提升。推进农田、菜园、果园等标准化建设,推进耕作田块小变大、陡变平、弯变直。加强农田“宜机化”改造,满足农机运作、作业通行等需求。全域推进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大力推进农田灌溉渠道、引水干渠、提水泵站等农水工程改造建设,建成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20万亩以上,农田灌溉率达90%以上。同步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加快实现全域农业灌溉高效节水化。进一步拓展农田多元功能,全域推进美丽田园建设,按照“田园+公园+产业园”模式,打造视觉美丽、体验美妙、内涵美好的宜业宜学宜游美丽田园10万亩以上。推行“田长制”,建立健全管护机制,加强对农用地日常监管。(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水务局、自规局)

(四)深化农业“标准地”改革

9.推进农业“标准地”提质扩面。打好“标准地改革+农业双强”组合拳,按照“新建一批、提升一批、规范一批”的思路,推进农业“标准地”提质扩面。优化农业“标准地”分类,调整设置三类农业“标准地”内涵。加强镇街土地流转交易中心作用,鼓励整村集中委托统一流转,增加农业“标准地”储备。推动粮食生产功能区、高标准农田与农业“标准地”有机融合,农业“标准地”稳定在12万亩以上。建设10个农业“标准地”数字化示范点。支持将农业生产所需的看护、初加工和农资仓储、农产品产地预冷库等附属设施用地纳入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支持农业“标准地”配套建设相应的农业设施。(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自规局)

10.强化标准地监管评价。完善农业“标准地”控制性指标体系,建立亩均产出、农事记录等7项监管考核指标,引导先进适用技术和设施投入。建立健全农业“标准地”监管评价体系,迭代升级农业“标准地”数字化应用,对每块标准地建立数字化监管台账,实现监管过程有痕可查。健全农业“标准地”常态化监管,建立三色预警机制和退出机制。优化农业“标准地”政策支持模式,按照综合评价结果,将农业标准地划分“A、B、C、D”四档,实施差异化政策奖励。(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财政局、金融办、自规局)

三、强化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农业“双强”行动工作协同机制,农业农村局负责统筹牵头,科技局负责先进农业科技的创新和推广,财政局负责农业“双强”行动实施资金统筹整合与支持保障,自规局负责农业“双强”行动土地要素保障,其他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各镇(街道)要制定农业“双强”行动实施计划,明确工作路线图、时间表,清单化、体系化推进任务落实。

(二)强化经费保障。制定农业“双强”行动扶持政策,加大农业“双强”行动资金投入力度。引导国有资本、金融资本、社会资本等支持投入现代农业发展。实施金融服务“双强”工程,加大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针对农业主体单列涉农信贷投放计划。提高农业信贷融资担保规模,累计信贷担保额达到2.5亿元以上。推进农业政策性保险“扩面增品提质”,开展水稻完全成本、耕地地力指数、农产品价格指数、农业气象等险种试点,逐步将旱杂粮、义乌大枣、桃等特色农业产业纳入政策性保险范围,加大旱粮、农业机械保险等保费补助力度。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和抵押融资服务,支持农业主体利用权证和地上附着物进行抵押贷款融资。

(三)强化人才支撑。建立农业“双强”高精尖缺人才专业目录和人才库。深入推进与浙江省农科院、浙江农林大学等科研院所战略合作,加强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注重农业技术带头人和科研骨干培养,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拔尖人才”“151人才工程”“133人才工程”等人才培养计划。突出农创客主体地位,加大支持培育和规范化管理力度。加强中高职院校农业技术、农机等涉农相关课程建设,支持本地中高职院校承接农广校种养学历教育培训。开展乡村振兴人才评价,高层次人才享受子女入学、人才绿卡、人才购房补助等政策。实施千万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培训农村实用人才5000名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