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索引号:

    330782000000/2022-477045

  • 文件名称:

    《义乌市河道安全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 发文机关: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2-07-01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义乌市河道安全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点击关闭详细目录信息

发布时间:2022-07-01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为加强我市河道管理,保障河道防洪、灌溉、航运和水生态安全等综合效益发挥,根据《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浙江省河长制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省、金华市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义乌市河道安全管理办法》。

现就起草《办法》的有关问题进行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办法》的必要性

一是河道是水资源的载体,是行洪的通道,是生态的屏障,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类经济社会活动对河道的侵害日益严重,对河流水环境的造成人为破坏,人与河争水,人与河争地现象时有发生。河道安全管理存在较多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必须进一步加强河道安全管理工作。

二是河道安全管理工作需通过《办法》细化完善。《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河道管理工作的领导,将河道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加强河道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保障河道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所需经费。”我市河道长期处于几个部门的共同管理,存在职能交叉、责任落实不到位、日常监管措施衔接不上的问题。

二、《办法》的起草过程

2020年1月《办法》列入全市深改会备选项目。水务局高度重视,成立了起草小组,认真研究国家、兄弟县市关于河道安全管理资料,学习借鉴先进的管理理念,明确我市河道安全管理办法的方向和目标。开展广泛调研,听取各方意见,深入了解和梳理摸排典型问题和管理需求,对目前河道安全管理面临的主要矛盾、急需用办法解决的焦点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2020年7月我局书面征求市级相关部门,各镇街和市属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意见,2021年8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22年4月1日,我局又书面征求市级相关部门、各镇街和市属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意见,2021年4月18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反馈的意见逐条研究、反复斟酌、消化吸收,经2022年5月10日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形成《办法》。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说明

《办法》共七个方面,对河道安全管理职责、河道安全管理和保护、流域综合规划与相关规划编制、河道治理与涉河工程建设、河道安全运行与管理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一)明确河道安全管理职责分工。《办法》适用范围及管理职责中,明确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河道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市水务局是我市河道的主管机关,负责我市行政区域内河道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河道安全管理的相关工作。明确河道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所需经费纳入市、镇财政预算。

(二)建立河道安全管理和保护机制。

一是明确河道分级机制。依据《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相关要求,根据实际将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河道划分为市、县、乡、村四级。

二是明确河道管理范围公布公告机制。由市人民政府根据规定标准和要求划定并公布。如有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

(三)规范涉河建设相关事项。

一是加强规划编制管理。①流域综合规划编制。②专业规划编制。③其他部门涉及河道专项规划。

二是加强涉河工程建设管理。根据河道建设规划,编制河道治理年度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河道治理年度计划应当明确治理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建设期限和资金筹措等相关内容。

(四)明确河道安全运行与管理主要事项。一是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阻水障碍物,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二是市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河道水环境治理工作,加强污水排放口监管和河道水质监测。三是市水务局应当制定我市范围内的河道保洁实施方案,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四是市水务局应当会同国土资源部门做好河道砂石资源的调查,编制河道采砂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告后实施。五是各镇街和市属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当做好管理区域内河道堤防、护岸的维修养护和河道的清淤疏浚、保洁等工作,加强日常巡查,劝阻破坏堤防安全和污染水面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五)明确法律责任及其他内容。

一是强化执法监督。有关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河道管理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二是河道内的水资源调度、取水许可、水域占用、水工程安全管理以及其他本办法未规定的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义乌市水务局河湖与水电管理中心

解读人:叶俊飞

联系电话:0579-85214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