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索引号:

    330782000000/2023-436487

  • 文件名称:

    《关于加强科技创新高质量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政策解读

  • 发文机关: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3-02-05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加强科技创新高质量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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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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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2021年1月29日,我市出台了《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工业企业实现倍增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义政发〔2021〕2号),政策实施以来,在补齐科技创新短板方面撬动引领作用明显,2021年全社会R&D较上年增长37.8%,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较上年增长68.4%,两项增速均位列全省第7。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浙政发〔2023〕2号)文件贯彻落实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局启动了政策修订工作。

二、起草过程

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修订要求,我局起草了《关于加强科技创新高质量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于6月14日、9月15日两次向相关部门发函征询意见,11月18日,市府办召集各相关部门召开了政策讨论会,根据部门意见对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并于11月18日公布于义乌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求期为30个自然日,截至12月18日未收到反馈意见,后经法律顾问审核、公平竞争审查,并邀请企业家代表开展座谈会征求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后上报市政府。经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以市政府文件形式印发施行。

三、主要修订内容

《关于加强科技创新高质量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共计三十条,与原政策相比主要变化情况如下:

(一)积极培育创新主体

简化四上企业表述,统一修改为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企业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30万元,其它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10万元。

根据省“8+4”政策包增加了省级科技小巨人、科技领军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奖励及技术创新中心条款。

(二)加强科技研发投入

为加大向上争取科技人才项目力度,把原奖励对象“省级、国家级科技项目”改为“省级、国家级科技部门项目”,把科技人才项目纳入奖励对象。

研发投入奖励对象改为重点支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以及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含)以上的工业、1000万元(含)以上的服务业、特级和一级建筑业企业,并调整了奖励额度。

根据省国资委、省科技厅《关于推进全省国有企业创新发展的意见》,增加激励国有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内容。

此外,还对平台招商提出科技指标要求。

(三)激励科研人员创新

贯彻落实科研人员共富举措,激励科研人员创新,增加完善科研项目资金激励引导机制条款。

省级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百博入企及海外引智引才等政策与原政策力度相同。

(四)推进创新平台载体建设

增加了科创走廊、科创飞地政策条款。加大对技术转移的支持,提高共建技术转移中心经费支持至50万元,新增了技术转移机构的省级以上奖励的奖补配套。加大了对研究院、实验室等创新平台的引进和支持力度。对市外科研院所或科技企业经招商来我市设立的独立法人研究院给予场地、装修、运营及设备补助。为激励镇街科技工作积极性,对镇街三类综合体进行考核评价并择优奖励。

(五)鼓励科技成果转化

新增了对技术交易额20万元以上的合作项目的补助条款,提高了科技奖奖励额度。

(六)推进科技金融创新

鼓励市场化推进科技信贷、科技基金工作,扩大创新券应用范围。

四、创新举措

一是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本政策新认定和重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奖励额度相同,只按营业收入区分两档奖励,实际鼓励了规模小的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任何企业达到条件均可积极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规模小的企业在成功认定后达到相应的营业收入规模的,在重新认定时可按高一档奖励,无需等到营业收入达到高一级奖励条件后再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二是对研究院的引进和管理。本政策明确了科技局统筹协调全市研究院招引,并负责做好研究院建设、运营、考核、管理等工作的业务指导,有利于全市研究院的布局和管理。对招商平台和国企招引独立法人研究院的,明确了奖补政策,有利于招商平台和国企加大研究院招引力度,提升新科技、新技术供给能力,提高全市科技创新水平。

三是创新科技企业贷款支持。原政策支持方式通过科技贷款风险池的方式,鼓励银行对科技型企业发放信用贷款,但实际参与的银行有限,新政策废除风险池的方式改为对企业获得除抵押、质押以外的贷款的奖励,更有利于科技企业的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财政资金保障。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确保地方财政科技支出年增长保持15%以上。

二是完善科技创新容错免责机制。通过完善容错免责机制营造尊重人才、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

六、解读机关

义乌市科学技术局

科技规划与监督科:陈英杰

咨询电话:0579-85670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