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索引号:

    330782000000/2023-520341

  • 文件名称:

    《关于高质量推进现代水利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政策解读

  • 发文机关:

    义乌市

  • 成文日期:

    2023-05-01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高质量推进现代水利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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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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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水安全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2021年7月,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正式发布,浙江省水利厅印发《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水利行动计划》(浙水计〔2021〕7号),要求扩大水利有效投资,增加有效供给,为促进经济增长、构建新发展格局增添动力。

当前,我市现代水利发展主要扶持政策《关于进一步加强病险水库山塘除险加固工作的实施意见》(义政发〔2010〕92号)、《关于义乌市农村饮用水安全提升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义政办发〔2015〕211号)等已出台多年,为此,结合上级要求及我市实际,对现行各项水利扶持政策进行整合,形成《关于高质量推进现代水利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

二、制定依据

《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水利行动计划》(浙水计〔2021〕7号)

三、主要内容

《关于高质量推进现代水利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是11个方面补助政策和附则。

第一部分为加快水库山塘除险加固,主要内容有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和病险山塘综合整治项目的市财政补助政策。

第二部分为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主要内容有自来水厂供水管网延伸新建工程、农村点片状供水工程、平面管网和“一户一表”改造等工程的市财政补助政策。

第三部分为支持已建小区二次供水改造,主要内容有已建成交付使用的中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费、一户一表计量改造费用的市财政补助政策。

第四部分为支持全域分质供水行动,主要内容有分质供水水厂建安工程的市财政补助政策。

第五部分为构建幸福水网,主要内容有河道、水闸、灌溉机埠、灌溉主干渠道(管道)等工程的市财政补助政策。

第六部分为推进水利工程高标准运维,主要内容有水库标准化管理和水库系统治理项目以及水库山塘、水闸、堤防、护岸、灌溉机埠、灌溉干渠(管道)维修养护的市财政补助政策。

第七部分为提升基层水利管理能力,主要内容有村级水务员、小型水库巡查员、河道巡查员的市财政补助政策。

第八部分为实施全水域保洁,主要内容有水域保洁的市财政补助政策。

第九部分为支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主要内容有小型农田水利末级工程的市财政补助政策。

第十部分为鼓励节水示范载体创建,主要内容有获得“全国水效领跑者”、“省级节水型企业”、“省级节水标杆”、“省级节水型单位(小区)”、“金华市节水型企业”等称号的市财政补助政策以及农业节水奖励。

第十一部分为支持市政消防栓高效运维,主要内容有市政消防栓维修运行的市财政补助政策。

四、适用范围

发文范围: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适用对象:各镇(街),水务集团,用水单位和水利工程巡查人员

解读机关:义乌市水务局

解读人:陈响亮(联系电话85214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