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11330782002609303G/2023-538325
科技、教育/教育
通知
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义乌市教育局
义教办〔2023〕18号
2023-09-27
主动公开
GYWD04-2023-0002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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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室,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机构,镇街教育服务中心: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的要求,我局对2023年6月30日前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
附件:义乌市教育局决定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义乌市教育局
2023年9月27日
附件
义乌市教育局决定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关于下发《义乌市财政扶持民办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 | 义教办〔2021〕25号 |
2 | 关于印发《义乌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的通知 | 义教办〔2022〕13号 |
3 | 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段学生转学工作的意见 | 义教基〔2023〕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