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宣布废止和决定修改部分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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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宣布废止和决定修改部分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义乌市司法局
2024-11-25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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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政策清理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规定,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司法局开展了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
二、主要内容
本通知分两个部分:第一部分因文件内容不符合当前发展情况等原因,不宜继续执行,决定宣布废止5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今后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第二部分,对8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修订后文件继续有效,修订的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一是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类文件,共计2件,按照《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进行修订。
二是政策扶持类文件,共计5件,按照《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有关规定进行修订。
三是民生保障类文件,共计1件,按照省和金华的有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修订,进一步扩大保障力度。
三、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义乌市司法局
解读人:毛铁军
联系电话:13819955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