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宣布废止和决定修改部分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330782000000/2024-577158
其他
通知
关于宣布废止和决定修改部分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义政办发〔2024〕33号
2024-11-25
主动公开
GYWD01-2024-0005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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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以及上级工作要求,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司法局对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宣布废止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今后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决定修改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修改后继续有效。现将上述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2024年11月25日起施行。
附件:1.宣布废止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5件).docx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