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索引号:

    11330782355345411A/2023-548451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通知

  • 文件名称:

    关于印发《义乌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储备区划定建设方案》的通知

  • 发布机构: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义政办发〔2023〕54号

  • 成文日期:

    2023-12-25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义乌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储备区划定建设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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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07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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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我市高质量完成粮食生产功能区储备区建设,稳定提高我市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百千”工程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3〕34号)、《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储备区划定方案的通知》(金政办发〔2023〕45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目标,以“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为基础,在全市现有10.09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以下简称粮功区)基础上,建立完善粮食生产功能区储备区(以下简称储备区)制度,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到2027年,全市新增划定储备区3.06万亩,按照1∶1∶2∶3∶3的比例安排年度划定任务。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累计形成13.15万亩粮食生产核心区。

二、工作要求

(一)明确划定标准。储备区原则上在永久基本农田内划定,且符合水土资源条件较好、坡度15度以下,相对集中连片、净面积不低于50亩(或与粮功区连片、地块10亩以上),农田灌排等基础设施比较完备,无严格管控类地块、生态环境良好等要求。永久基本农田资源不足的地方,可在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中划定。

(二)坚持优地优划。坚持整体规划、分步推进,科学制定划定方案,有计划有步骤组织实施。坚持优地优划,储备区划定应优先划入土壤肥沃、水源充足、设施健全、目前种植粮食的优质耕地,特别是已建成或规划建设的高标准农田。坚持集中连片原则,优先靠近现有粮食生产功能区进行划定。按照“大稳定、小调整,质量优先、优进劣出”的要求,根据耕地年度变更调查和永久基本农田优化调整情况,对储备区实行动态调整。对坡度相对较高、连片面积不大、质量相对较差的现有粮功区,5年内可适量调整置换。

(三)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坚持整体谋划、分批建设原则,统筹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综合整治、耕地功能恢复、大中型灌区建设和现代化改造等,一体推进现有粮功区改造提升和储备区建设。对未建成高标准农田的粮功区及储备区,优先安排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因地制宜开展田块整治、田间道路、灌排设施、生态防护和农田输配电设施等建设,统筹完善配套服务设施。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持续推进改造提升,特别是对整治优化后基础设施薄弱、生产条件较差的区域,针对性补齐农田基础设施短板。

(四)加强管护和利用。建立健全市、镇(街道)、村共同参与的粮功区管护机制,镇(街道)承担具体管护责任,村级集体组织履行保护义务。现有粮功区原则上不得占用,确因无法避让占用的,应严格落实占补平衡,优先从储备区中补划。储备区实行年度进出平衡,确保数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依托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用好“浙农田”“耕地智保”等平台,实行数字化、精细化管理。严格保持现有粮功区种粮属性,依法加强用途管制。储备区内耕地按照永久基本农田用途管制要求,重点用于粮食生产。大力开展粮功区和储备区整区整片耕地集中流转,加强新型涉粮经营主体培育,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优先在粮功区和储备区实施农业“双强”项目,推进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建设,构建便捷高效、覆盖全程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创新完善农作制度,提升粮食生产水平和经营效益。

(五)规范验收认定。坚持边划定边检查,从严把控储备区的数量和质量。严格执行镇(街道)申请、县级验收、市级核验、省级审核的程序,对储备区进行验收认定。对通过认定的储备区,及时在“浙农田”系统上图入库,编制保护图表册,健全档案资料,实行数字化、动态化监管。

三、各镇(街道)的面积任务

根据各镇(街道)区域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可划作储备区的永久基本农田空间资源的多少作为依据,分配各镇(街道)储备区面积任务(任务明细详见附件)。

四、责任分工

各镇(街道)负责储备区划定建设工作的具体实施,形成储备区矢量数据,5年整体规划及2023年储备区的矢量数据按市农业农村局的工作要求及时上报至市农业农村局,以后每年9月底前将储备区划定建设成果报市农业农村局,并做好储备区初验上报等工作。2027年9月底前完成储备区划定建设任务。

农业农村局组织做好储备区划定建设工作,做好技术指导,按照时间节点组织推进市级验收、金华核验、省级审核等工作。

财政局负责现有粮功区改造提升和储备区建设的市财政补助资金筹措。

自规局配合做好储备区划定建设工作。“三区三线”规划有变化的,及时向农业农村局反馈。

水务局负责现有粮功区、储备区灌溉水源(市属水利工程灌区内)和周边河道防洪排涝等设施的更新改造。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要加强协调推进,认真落实储备区划定和建设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履职尽责,根据省市相关意见要求完善政策措施,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协同推进粮功区和储备区建设及管理工作。

(二)加大财政保障。要深化财政支持“大三农”政策,统筹安排土地整治、耕地保护、农田建设、灌溉修复、农业“双强”等项目资金,创新投融资机制,鼓励探索利用专项债券、政策性金融资金等支持粮功区和储备区建设。

(三)做好结果报送。各镇(街道)要加强过程管理,把握时间节点,按要求及时报送储备区矢量数据的相关验收资料。

(四)强化考核评估。进一步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将现有粮功区改造提升和储备区划定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问责。

附件:各镇(街道)粮食生产功能区储备区划定任务分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