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机构职能
单位名称义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机构负责人王承刚
办公地址浙江省义乌市贝村路955号总部经济园区B7幢23楼
联系电话0579-85667007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冬令时) 14:00-17:30(夏令时)
邮政编码322000
邮箱
主要职责

第一条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深化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和省委省政府批准的《义乌市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市委关于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负责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行监督。

(二)履行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日常管理职责,负责市属企业党建工作。

(三)负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制定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整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四)负责指导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国有企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负责市属企业董事会建设。协助开展市属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工作。

(五)负责建立健全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负责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水平审核,承担所监管企业收入分配监督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六)按照出资人职责,指导督促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有关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标准等。指导所监管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七)研究全市国有经济和所监管企业的经济运行状况,指导所监管企业风险管控。承担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评估监管、清产核资、统计、综合评价等基础管理工作。

(八)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责任制体系要求,依法具体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

1.深入推进国企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更大力度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遵循市场经济和企业发展规律,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市场化体制机制,最大限度激活国有企业活力和创造力。

2.强化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职责,按照市场经济规则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建立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

3.强化出资人监督职责,坚持出资人管理与监督有机统一,健全监管制度,改进监管方式,严格责任追究,加强监管协同、提高监管效能,促进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4.全面落实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原则,准确把握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责定位,将依法应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企业,将延伸到子企业的管理事项原则上归位于一级企业,将配合承担的公共管理职能归位于相关政府部门和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