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机构职能
单位名称义乌市卫生健康局
机构负责人陈惠宇
办公地址浙江省义乌市北苑街道雪峰东路46号
联系电话0579-85258118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冬令时) 14:00-17:30(夏令时)
邮政编码322000
邮箱
主要职责

市卫生健康局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市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卫生健康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定,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政策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三)拟订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精神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爱国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的全市牵头工作。

(七)负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行业管理,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负责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九)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健康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组织拟订中医药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负责中医药的继承、创新和中西医结合工作,统筹协调中西医发展。

(十一)负责来义首长、贵宾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二)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加强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培养。

(十三)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

(十四)“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责任制体系要求,依法具体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