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索引号:

    330782000000/2018-431375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

  • 体裁分类:

    通知

  • 文件名称:

    关于印发义乌市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机关: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义政办发〔2017〕170号

  • 成文日期:

    2018-01-03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登记号:

    GYWD01-2017-0041

  • 信息有效性:

    废止

【已废止】关于印发义乌市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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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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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义乌市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7日 

    

    

    

    

  义乌市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7〕119号)、《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区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金政办发〔2017〕8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的要求,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对企业投资项目审批环节进行流程重构,探索“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失信有惩戒、提速优服务”的新型企业投资项目管理模式,实现政府审批、中介服务“双提速”,构建公开透明、便捷高效、公正清廉的投资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改革创新,重构流程。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内,对项目的前期工作、审批流程、中介服务等全过程进行流程重构。明确部门工作责任、时间节点、服务标准,推动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落地。 

  (二)集成服务,提高效能。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坚持“审批做减法,服务做加法”,充分利用“互联网+”,整合跨层级跨部门的办理事项和流程,推行集“代办制、联办制、模拟制、容缺制”为一体的全程集成办理机制,实现企业投资项目“零跑”。 

  (三)自主承诺,强化监管。按照政府设定的准入条件、建设标准和相关要求,企业自主选择并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政府部门加强政策咨询、技术指导服务,帮助企业达到国家及行业的相关规范和强制性标准,提升服务效能。同时,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和信用惩戒机制,对企业进行监督和违约惩戒。 

  (四)分类设计,梯次推进。针对不同环节分别设计方便快捷的业务办理模式,采用备案事项“在线辅导,即时办结”、承诺事项“网上提交,全程代办”、审批事项“联合会商,一次办结”。按照国家产业指导目录和核准目录要求,先易后难、以点带面、梯次推进,积极做好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各项工作。 

  三、实施范围 

  义乌市域范围内《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浙江省2017年本)》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除外),适时扩展至所有企业投资项目。 

  四、重点任务 

  (一)重构审批流程。 

  项目从土地招拍挂到开工建设采用一块标准地,一次性告知,一次性承诺,一次性办结,全面容缺,全程代办,联合会商服务,提前介入中介服务成果,变部门审批“接力跑”为“同时跑”,变“企业跑”为“政府跑、中介跑、数据跑”。 

  1.土地招拍挂环节。试行“标准地”制度,土地招拍挂之前完成区域评价。新增用地的项目,企业凭土地出让合同可先行委托勘探、设计等前期工作。 

  2.立项环节。企业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申报完成项目备案,自主选择是否采用承诺制;经征询部门意见后,形成“两张清单”(审批事项和材料清单、中介事项和材料清单);投资项目审批综合窗口一次性告知全流程审批服务事项及标准,签订企业承诺书,指导企业开展环评、水保、能评、设计等前期工作。 

  3.中介服务环节。项目业主自行选择中介机构。在施工图审查阶段,审图机构对项目立项、规划批准的总平面图等资料容缺受理,先行开展技术性审查。鼓励委托一家综合性机构或由1家机构牵头进行联合评价,形成“多本合一”或者“多评合一”。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发放环节。施工图图审完成后,由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相关部门进行联合会商,通过后进行公示。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0天公示期内,同步完成环评、能评、水保、消防等备案,特别复杂的项目,经商议后可适当延期。在公示期满无异议、申报资料齐全的前提下,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个工作日)、施工许可证(1个工作日)。 

  (二)完善配套机制。 

  1.全面开展区域评价工作。按相关规定先行组织开展区域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水土保持方案、考古调查勘探、文物保护评估等共性事项的区域评价工作。 

  2.试行“标准地”制度。在特定区块试行“标准地”制度。对新增工业用地带能耗、环境、建设、亩产等标准进行招拍挂,为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奠定基础。 

  3.实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提前介入项目前期服务,告知项目准入条件、经济技术指标以及具体项目的特定标准。企业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承诺,明确权利、义务和责任,接受过程监管服务和竣工后的全面验收,违反承诺接受惩戒或处罚。 

  4.完善全程集成办理机制。健全集“代办制、联办制、模拟制、容缺制”为一体的全程集成办理机制,积极推进实施一窗受理、数据跑腿、集成服务、全程代办。按照企业自愿申请、部门各负其责、工作并联推进的原则,实行网上流转、全程留痕、实时监察,变“企业跑”为“政府跑、中介跑、数据跑”,实现企业投资项目“零跑”。 

  5.强化中介机构培育和管理。进一步规范中介机构服务行为,提高中介行业服务效率,降低中介服务收费,保障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的管理制度和信用评价机制,着力培育全能性、综合性的中介机构,使其具备全过程的工程咨询服务能力。完善投资领域线上线下中介超市和考评机制,逐步将各类中介服务机构纳入中介服务平台。 

  6.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通过“企业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依托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建立透明、规范、高效的投资项目纵横联动协同监管机制。加强企业投资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抓好项目开工前联合审查、施工中加强监管服务、竣工后联合审验管理工作。根据《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义乌市社会法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管理办法的通知》(义政办发〔2016〕107号)等文件规定,按照“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和“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原则,对守信企业给予政策支持或倾斜及奖励性措施,对违背信用承诺的企业实施联合惩戒,情节严重的纳入失信黑名单予以曝光公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的义乌市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详见附件1),负责协调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相关工作。各相关部门和各开发主体要进一步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勇于创新、敢于担当,扎实推进各项改革政策措施落地,并根据本方案进一步细化分解各项任务,加快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 

  (二)注重协调配合。各相关部门和各开发主体要加快做好区域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水土保持方案、考古调查勘探、文物保护评估、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工作,区域评价事项由政府财政统一购买服务,切实降低企业成本。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做好区域评价工作的相关经费保障和结算。 

  (三)强化督查考核。建立督查、评估、考核和容错制度。对各责任部门和各开发主体工作落实情况实行跟踪督查。建立评估制度,定期分析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进展情况。严格监管制度,对各项目办理部门的改革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切实提升效能、优化服务。 

  (四)积极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做好实施方案和项目办理流程的宣传和解读,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调动社会各界的主动性、积极性,为改革深入推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1.义乌市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义乌市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任务分解方案 

    

    

    

    

    

  附件1 

    

  义乌市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陈小忠    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邵春洪    市府办副主任 

  黄旭光    市发改委主任 

  斯基根    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主任 

  项明生    义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王国成    义乌信息光电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成  员:朱  彤    市法制办副主任 

  陶府盛    市环保局局长 

  朱益文    市城管委主任 

  鲍建平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骆  嵘    市规划局局长 

  楼辉腾    市农林局局长 

  黄莉青    市水务局局长 

  楼小明    市文广新局局长 

  陈  东    市安监局局长 

  王俊庆    市行政执法局局长 

  龚淑娟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洪信强    市金融办主任 

  钱志英    市消防支队支队长 

  季国伟    市发改委党委委员、前期办主任 

  王志坚    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副主任 

  杨林森    义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吴文庆    义乌信息光电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斯基根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志坚、季国伟任副主任。 

  以上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人员自然替补。 

    


附件

义政办发2017000170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