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0782000000/2024-548031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通知
关于印发《义乌市全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义政办发〔2024〕5号
2024-01-29
主动公开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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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义乌市全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2024—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义乌市全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2024—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大力推进‘幸福河’建设”的战略部署,高质量推进义乌市全域幸福河湖建设,根据《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全域幸福河湖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义乌市总河长令〔2023〕4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域建设幸福河湖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行动,是全面强化河湖长制、创新河湖管理保护机制的有益探索,是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需求的内在要求,是巩固河湖整治成果、系统治理河湖的重要举措。
至2025年,通过全域幸福河湖建设,初步建成与义乌“世界小商品之都”相适应的“安全保障、生态健康、宜居便民、智慧管护、富民惠民”五大幸福河湖保障体系,奋力推进“美丽河湖”向“幸福河湖”迭代升级,引领义乌水利事业全面迈进“双江湖时代”。
二、工作要求
(一)以人为本、共富共享。围绕群众对河湖治理的多元需求,把保护人民财产安全放到幸福河湖治理的首要位置,深入挖掘河湖富民惠民功能,推动河湖治理共富共享。
(二)生态优先、系统治理。尊重和顺应自然,坚持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三)融合发展、联动推进。加强与文化、旅游、体育、交通、农业等行业融合,合理布局河湖生态、生产、生活空间,促进区域高质量发展。
(四)改革创新、两手发力。创新河湖建设和管理机制,加快建立高效智慧、多跨协同的幸福河湖数字管护新场景。
三、治理目标
至2025年,以义乌江为轴,以双江湖公园、植物园公园为双核心,构建义乌江流域生态文明发展带,建成义乌江县域幸福母亲河,治理河道长度50公里,打造20余处各具特色的幸福河,新增30个水美乡村,激发百余公里滨水岸带活力,亲水圈覆盖率达到92%,县级以上河道生态岸线占比达到90%,幸福河湖建设指标体系全部达标。具体指标详见附件1。
四、主要任务
(一)实施江河安澜提质行动
因地制宜开展幸福河湖综合整治,有序推进农村水系综合治理、堰坝提质改造、河湖清淤等工作,建设项目7项,新增防洪达标河道50公里,确保骨干河道防洪全部达标。
(二)实施河湖生态保护提升行动
主要从加强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工作、积极开展水系连通、强化河道清障行动等几个方面入手,建设项目4项,多措并举,有序推进全市河道从健康河湖向幸福河湖转变。
(三)实施亲水宜居设施提升行动
建设城乡居民15分钟亲水圈,建设水美乡村30个、城乡亲水节点40个、滨水绿道50公里,新增一批游憩绿道、观景平台、戏水堰坝等亲水设施。结合大陈江幸福河道(红旗村段)生态提升工程,把大陈江(红旗村段)建成龙舟文化运动中心。
持续开展城市内河水系激活工程,在主城区9条城市内河水系激活工程的基础上,实施城区其他水系激活生态配水工程,有效提升义乌江全流域的生态环境质量。
(四)实施滨水产业富民行动
重点建设义乌大剧院项目、佛堂滨江儿童公园项目、九寨湾项目,以林、草、田、园、水等生态资源为基,促进水利与水美乡村建设融合,充分发挥河湖优势,共建共享,建成水利与城市建设、水美乡村建设融合的典范,为义乌打造新的经济增长极。
(五)实施河湖管理改革攻坚行动
持续深化河长制和湖长制管理,强化“河湖长制+执法”协作机制,加快推动《义乌市河湖长制工作机制》等规范性文件制定,确保河长制和湖长制管理向全域、全水系覆盖。
开展水利数字化改革攻坚,在“义起智水”综合应用平台基础上,打造河湖智慧化管理应用,建成事件监管、水域监测、项目监管、在线考核等子场景。具体建设任务详见附件2。
五、责任分工
水务局:负责全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统筹,做好技术指导,按时间节点组织推进建设项目建设和验收。
财政局:负责建设项目的市财政补助资金筹措。
自规局:做好建设项目用地报批指导。
建设项目责任单位:做好建设项目前期论证工作,主动协调自规等部门,保障建设工程用地需求,妥善解决征地拆迁等因素制约水利工程建设的问题,及时推进全域幸福河湖建设工程建设。
其他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做好建设项目推进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落实责任,精心组织。水务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分局、建设局、文广旅体局、自规局等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积极配合开展工作。各镇(街道)结合实际,整合要素保障,具体实施幸福河湖项目建设与长效管理,列出工作推进路线图,实施项目清单化,狠抓项目落实。
(二)加强监督,强化考核。实行月度汇总工程进度制度。各项目建设责任部门和实施主体每月将工程建设进度、完成建设内容和投资、建设成效等有关信息上报市全域幸福河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步进行核查、总结,并将有关信息公示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三)注重宣传引导,动员社会参与。通过遴选先进典型、强化示范带动、推广经验做法等,营造“全民参与、全民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