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义乌市教育局 | ||
机构负责人 | 朱建富 | ||
办公地址 | 浙江省义乌市江东中路369号行政二号楼1楼、3楼、9楼 | ||
公开电话 | 0579-85523456 | ||
办公时间 |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冬令时) 14:00-17:30(夏令时) | ||
邮政编码 | 322000 | ||
邮箱 | |||
主要职责 |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推进教育系统法制建设。 (二)负责全市教育的统筹规划,承担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重大问题调研、政策研究,组织制定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拟订全市教育改革和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全市学校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等工作及全市教育系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四)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监督管理,督促教育系统相关主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组织或配合查处学校安全管理方面的失职或违法行为。 (五)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方针政策并监督使用情况。负责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六)负责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七)负责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职业指导工作。统筹继续教育系统建设。 (八)负责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 (九)负责全市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全市师德师风建设。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参与学校编制、岗位、工资等政策制定。 (十)负责全市学籍学历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教育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工作,指导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 (十三)负责法律规定的有关教育行政的执法工作。 (十四)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依法组织实施教育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学校党建工作和市委关于建设“清廉义乌”的总体要求,履行对学校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职责,指导督促全市教育系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升党建工作水平。深入推进教育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推进教育数据资源共享,进一步推进减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坚持以群众视角设计教育改革方案,明确改革目标,提升教育服务质量和便利化水平。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教材的使用管理,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强化教育督导职责,强化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管理,不断提升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贯彻执行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