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机构职能
单位名称义乌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局)
机构负责人楼建明
办公地址浙江省义乌市香山路391号1楼、3—5楼
联系电话0579-85318912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冬令时) 14:00-17:30(夏令时)
邮箱
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的备案审核工作,指导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负责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督促市政府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复议权,负责市政府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案件的办理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

(五)负责社区矫正监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六)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负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七)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八)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

(九)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监督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考核评议。推进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配合全市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系统建设。负责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