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机构职能
单位名称义乌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机构负责人张凤德
办公地址浙江省义乌市南门街302号
联系电话0579-85332230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冬令时) 14:00-17:30(夏令时)
邮政编码322000
邮箱
主要职责

  第一条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深化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和省委省政府批准的《义乌市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市委关于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市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文化旅游和体育融合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体制机制改革。

  (二)拟订全市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检查。

  (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握正确导向,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文艺作品的创作生产,推动各门类、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协调全市性重大文化、旅游、体育活动。

  (四)负责全市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公共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广播电视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旅游公共服务建设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

  (五)指导管理全市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站)、非遗中心、全民健身中心、专业院团事业和社会文化工作。

  (六)组织实施全市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指导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推进全市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工作。

  (七)指导协调全市文物保护和利用工作。负责全市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指导和监管,配合基本建设做好抢救性清理发掘和文物保护考古项目的实施。负责推动完善文物保护利用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引导全市非国有博物馆的健康发展,指导开展社会文物工作。

  (八)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指导、协调全市广播电视工作;指导监管全市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负责全市广播电视的行业管理工作。

  (九)制定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十)促进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旅游和体育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协调推动全市广播电视领域走出去工作。

  (十一)指导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开展国民体质监测;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组织开展运动项目,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十二)拟订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广播电视内容产业、旅游产业、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产业发展政策,指导管理文化、旅游和体育重大项目建设。监管体育彩票的发行工作。

  (十三)监督管理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依法规范市场,指导推动企业质量管理与品牌培育,推进行业精神文明和信用体系建设;负责社会健身气功的管理。

  (十四)指导推进全市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科技创新工作。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数字化、标准化建设,指导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指导体育科研教育工作。负责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人才队伍建设。

  (十五)负责全市文化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受理市场举报和投诉,负责文化领域的市场违法行为的查处,维护文化市场秩序。

  (十六)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责任制体系要求,依法具体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深化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积极实施文化精品战略,大力发展广播电视内容产业,推动体育文化发展,持续推进基层文阵地建设、广播电视新技术运用、体育公共服务多元化供给,大力实施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加快推进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努力实现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