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0782000000/2020-212040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通知
关于暂停征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义政办发〔2020〕31号
2020-05-28
主动公开
GYWD01-2020-0011
有效
发布时间:2020-05-28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创建政务服务无收费城市,着力改善营商环境,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根据《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暂停征收属于本级收入的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政府有关部门(以下统称部门)暂停征收属于本级收入的户籍管理证件工本费等1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项目见附件),具体说明:
(一)居民身份证工本费中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收费暂停征收,居民身份证收费予以保留。
(二)职业技能鉴定费中的理论考试费、实际操作技能考试费暂停征收,一次性消耗材料按购进价结算的规定予以保留。
(三)上述1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暂停征收后,有关执收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所需的相关经费,由市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二、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抓紧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尽快兑现降费政策。对公布暂停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不得以其他名目或擅自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方式变相继续收费。市财政、物价等部门要加强对本通知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全力做好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暂停征收工作。
三、省政府、省物价局如有收费政策调整的,按省有关新政策执行。
四、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暂停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暂停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 |||
非税收入执收项目 | 部门具体收费项目 | 原执收单位 | 备注 |
户籍管理证件工本费 | 居民户口簿工本费 | 公安局 | |
户籍管理证件工本费 | 户口迁移证工本费 | 公安局 | |
户籍管理证件工本费 | 居住证工本费 | 公安局 | |
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 临时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 公安局 | |
保安员资格考试费 | 保安员资格考试费 | 公安局 | |
普通话水平测试费 | 普通话水平测试费 | 教育局 | |
城市道路占道、挖掘费 | 城市道路占道、挖掘费 | 建设局 | |
职业技能鉴定费 | 职业技能鉴定费 | 人社局 | |
农机监理费 | 农机监理费 | 农业农村局 | |
统计专业职称资格考试费 | 统计专业职称资格考试费 | 统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