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义乌市2021年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
330782000000/2022-418685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通知
关于公布义乌市2021年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
义乌市人民政府
义政发〔2022〕5号
2022-01-18
主动公开
GYWD00-2022-0001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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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出让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130号)、《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基准地价更新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土资办〔2014〕10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我市对城镇基准地价进行了更新评估,更新成果已通过经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验收,现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2022年1月18日起施行。
附件:义乌市2021年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义乌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