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索引号:

    330782000000/2023-544699

  •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医保/医药管理

  • 体裁分类:

    意见

  • 文件名称:

    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 发文机关:

    ​义乌市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义政发〔2023〕63号

  • 成文日期:

    2023-12-05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登记号:

    GYWD00-2023-0008

  •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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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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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发展的重要论述,加大“十四五”期间对中医药发展的支持和促进力度,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发〔2019〕4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

以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为主线,与全省同步实施中医药综合改革先行区建设,推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推动我市中医药事业在传承创新中实现高质量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工作任务

按照做强龙头、夯实基础、守正创新原则,提升区域中医药服务能力与水平,打造梯度合理的高素质中医药人才队伍,增强朱丹溪中医药文化挖掘与利用,把义乌建设成为浙中中医药发展高地。

(一)完善服务体系,提升中医服务能级

1.强化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推动中医药融入未来社区建设,建立以市中医医院为龙头,二级以上及中医类别专科医院为骨干,基层医疗机构为基础,其他医疗机构为补充,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重要康复于一体的整合型中医药服务体系。到2025年,公立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全部设置中医科,全市二级及以上医院设置中医科比例达到100%,中医药服务网络进一步扩大。(责任单位:▲卫健局、发改局;▲为牵头单位,下同)

2.聚焦市中医医院高质量发展。以推进浙江省高质量发展中医医院试点单位建设为抓手,打造中医药特色优势鲜明的现代化中医医院。深化与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合作。谋划启动市中医医院二期工程建设,完善服务功能区块,提升区域辐射能力。到2025年,市中医医院力争在全国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中达到A级水平,在全省同级中医医院排名中位列前三。(责任单位:▲卫健局、财政局、城投集团)

3.夯实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依托市中医医院国家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协同基地、国家和省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大力开展基层医生知识与技能培训,推广实施30个以上基层中医优势病种诊疗方案,满足基层医疗机构对常见病、多发病诊疗的中医药服务需求。推广基层中医适宜技术,丰富基层中医药服务内容、服务形式、服务项目,在基层医疗机构开展60项以上中医适宜技术。(责任单位:卫健局)

4.开展标准化中医馆建设。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旗舰中医馆,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中医阁,提供中医预防保健、康复服务。旗舰中医馆中医诊疗人次数占比不低于35%,中医处方(包含中药饮片、中成药)数占比不低于35%。到2025年,14家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建成旗舰中医馆,标准化中医阁完成率10%以上。(责任单位:▲卫健局、民政局)

(二)加强学科建设,发挥中医独特优势

5.实施中医高峰学科建设计划。培育一批中医药品牌学科、优势学科、特色学科,并在金华市、义乌市的重点专(学)科中占有一定比例。市中医医院做优做强脑病科、内分泌科、脾胃病科、中医护理等专科(学科),打造高水平临床重点专(学)科集群。以临床问题为导向,围绕优势病种,优化诊疗方案,巩固扩大中医优势,带动学科特色发展,提升诊疗能力和水平。在市域内组建中医专科联盟,推动全域中医专科(专病)发展。到2025年,创建3个省级及以上重点学(专)科。(责任单位:卫健局)

6.加强基层中医特色专科建设。以“中医基层化、基层特色化”为导向,充分发挥我市基层中医药特色优势,规范、优化基层中医药服务供给,强化基层中医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开展基层中医特色专科建设,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形成“一院一特”发展模式,切实提高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到2025年,50%以上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义乌市级基层中医特色专科。(责任单位:卫健局)

7.加强中医治未病能力建设。市中医医院成立义乌市中医治未病指导中心,制定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负责我市治未病技术培训和指导。各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治未病科”,实施重点人群中医药健康促进项目,把中医治未病理念体现到诊疗服务全过程。到2025年,在全市各医疗机构推广实施10项以上中医预防保健(治未病)干预方案。(责任单位:卫健局)

(三)强化队伍建设,构筑中医人才高地

8.健全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加大与高校合作力度,拓展中医药人才引进和培养渠道。完善定向委托培养机制,为基层医疗机构定向培养中医卫生人员,平均每年不少于3名。加强国家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协同基地建设,规范中医住院医师培训,为各医疗机构输送优质中医人才。(责任单位:▲卫健局、人力社保局)

9.加大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引育。持续引进省级三甲医院学科带头人或在区域内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正高级职称中医药专家,牵头中医药学科建设。设立各级名中医传承工作室(站),开展临床、教学、科研、师承等工作。建立名中医评选机制,培养一批高水平中医临床和中医药创新型领军人才。到2025年,设立各级传承工作室(站)30个,引进省级及以上名中医10名以上,培育省级名中医1名、全国中医药优秀人才1名以上、省级中医药骨干等人才数4名以上、金华市名中医2名以上、义乌市名中医10名以上。(责任单位:▲卫健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

10.壮大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实施中医全科医师倍增计划,基层医疗机构新增的备案编制优先招录中医类别医师。开办中医经典学习班,培养基层中医药骨干人才。继续开设“西学中”继教班,加大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力度,新增“西学中”培训人数100名。到2025年,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占比达到20%。(责任单位:▲卫健局、人力社保局)

(四)弘扬丹溪文化,打造中医特色品牌

11.推进丹溪中医药文化传承创新发展。积极推动丹溪学派基础理论的创新和延伸,对丹溪滋阴学术理论进行诠释与转化,促进中医药重大理论的创新。运用数字化、影像化手段开展丹溪中医药文化脉络梳理,促进丹溪文化对外交流合作,参与浙江省海外中医药中心科普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丹溪中医药文化一带一路“寻根之旅”行动和丹溪学术海外宣传惠民行动。到2025年,出版相关研究著作3部以上,创建省级中医药文化进校园示范学校1所。(责任单位:▲卫健局、教育局、科技局、文广旅体局、外事办、数管中心)

12.加大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传承力度。加快推进丹溪中医药文化活态传承,加强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学术经验、传统技艺传承,建设国家非遗项目朱丹溪中医药文化研究基地,推进丹溪文化园升级改造。支持市中医医院建设朱丹溪中医药文化展示馆、体验馆和朱丹溪中医药文化数字图书馆;支持三溪堂中医保健院加快中医药博物馆和百草园提档升级;支持森宇集团推进森山药局和铁皮枫斗博物馆改造升级。打响“义乌-丹溪滋阴学派发源地”中医药文化特色品牌,高质量举办朱丹溪中医药文化节,大力提升“丹溪品牌”影响力。(责任单位:▲卫健局、财政局、民政局、文广旅体局、交旅集团)

(五)聚力守正创新,推进中医产业发展

13.推广丹溪中医药文化健康旅游示范地品牌。整合全市中医药文化展示、科普宣传、中医养生、中药材种植加工、健康产品研发生产等中医药文化产业链,打造丹溪中医药文化健康旅游带和主题精品旅游线路。推动丹溪中医药文化产业与旅游业有机融合,建设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示范性中医药产业平台和中医药健康旅游平台。将中医药国际贸易纳入对外贸易重点领域。到2025年,打造2个及以上省级中医药健康旅游和文化养生示范基地、1个省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责任单位:▲文广旅体局、经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卫健局、交旅集团)

14.推动丹溪学派名医名方研究开发与产业化工作。探索建立市级中药联合制剂中心,强化中药调剂、煎煮、配送规范化管理,协同发力中医药研发,争取丹溪学派新药开发有新突破。挖掘优质院内制剂,到2025年,市中医医院开发院内制剂不少于5种。支持三溪堂、森宇集团、大德药业等相关企业大力发展中成药、中药饮片加工等业务,开展丹溪名方新药和石斛、黄精、灵芝、益母草等系列健康产品研发和生产。到2025年,各企业主体开发保健食品不少于5种,健康产品不少于20种,力争年产值达100亿以上。(责任单位:▲卫健局、经信局、科技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局)

(六)锚定数字改革,实施中医智慧监管

15.推进“中医处方一件事”改革。探索拓宽中医药健康服务数字化应用,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健康管理、健康教育和互联网诊疗等方面创造更加广泛的应用场景。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等技术和手段,探索开展中医药互联网产业链、数字化追溯体系建设,提供贯穿生命全周期、覆盖健康全场景的中医药产品及服务,保障中医药资源优质、高效开发并可持续利用。到2025年,依托“丹溪云”平台,通过数据连接,实现中医药“服务+监管”一体化。(责任单位:▲卫健局、发改局、科技局、市场监管局、数管中心)

16.制定中药饮片数字化服务标准。推进集成式中药煎制中心、共享中药房等服务模式创新。制定中药采购、验收、仓储、调剂、煎制和配送标准,为中药监管与服务提供标准化依据,为国家级、省级标准制定提供“义乌样板”。(责任单位:▲卫健局、市场监管局)

17.加快中医药服务平台迭代升级。加快中医药智能化服务平台、旗舰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和中医医疗技术云平台管理系统迭代升级,推动各系统互联互通。到2025年,全面提升中医诊疗信息化系统在基层医疗机构中的支撑作用。(责任单位:▲卫健局、医保局、数管中心)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机构,明确职责

成立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职,协同推进各项工作,全面推进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

(二)高度重视,确保实效

将中医药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结合实际出台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政策举措,落实各项任务指标并建立长效机制,确保落地见效。充分发挥高校、企业、社会等组织的智库作用,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及时总结和推广有益的经验做法。

(三)落实政策,促进发展

落实中医药事业的投入政策,将中医药发展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范围。贯彻落实浙江省扶持中医药发展的医保激励政策,严格执行中医门诊辨证论治费标准,推行中医按疗效价值付费,引导中医医疗机构提供适宜的中医药服务。探索中医药产业投资奖励扶持政策,对开发本地传统特色医养保健项目及改良现代中药工业体系项目加大政策倾斜,全面推动中医药健康产业良性发展。

本意见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1.义乌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docx

2.2022—2025年义乌市中医药发展主要指标表.docx



  义乌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